巴蜀英雄|荣县人民政府授予毕波“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2025年1月16日16时许,陈某(中学生)在新桥镇螺蛳坝社区螺蛳坝河堤捡拾篮球时,不慎掉入河水中(最深处约4米,离旁边堤岸1米处约为2米)。因不会游泳,陈某惊慌失措,在河水中不断挣扎,周边群众发现后大声呼救。毕波在河边的茶馆听到呼救后,立即赶往现场,迅速翻越堤坝护栏,来不及脱掉衣服就跳入冰冷的河水中展开营救。毕波在离岸1米多远的地方将陈某抓住,因河边是斜坡,身上衣物泡水后又湿又重,难以爬上岸,只能在水中将陈某托起来。在其他群众的帮助下,最终将陈某成功营救,挽救了一条年轻的生命。毕波见陈某无大碍后,就自行离开现场。
| 2025-04-02:11:4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