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四川威鹏电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威鹏公司)职工李某因工伤保险待遇赔付问题与威鹏公司发生争议,李某长期到威鹏公司董事长办公室或生产车间大吵大闹,严重扰乱威鹏公司正常办公和生产经营秩序,并扬言若解决不好将做出过激行为......
经查,2021年1月8日19时30分许,李某在威鹏公司生产车间收线盘时,不慎被滚动的线盘撞伤右腕部,经自贡市中医医院诊断为:左桡骨远端骨折;左腕三角骨撕脱性骨折。在李某发生受伤事故时,威鹏公司立即送医救治并当日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021年3月2日,自贡市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大人社工认〔2021〕011号认定李某所受伤害为工伤。2021年4月25日,经自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四川省自贡市劳鉴2021年229号鉴定李某的伤残等级为拾级。2021年5月31日,李某向威鹏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威鹏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简称威鹏公司调委会)及时在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了工伤保险待遇赔付,李某获得了工伤基金支付的部分。李某于2021年12月28日向威鹏公司诉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3992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1700元、住院期间护理费96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7260元),双方发生争议。
二、主要做法
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简称区仲裁院)的帮助下,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法律参考意见建议下,历时10个工作日妥善化解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案,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确保了社会稳定。我们的做法为:
(一)高度重视,了解案情。区仲裁院接到威鹏公司调委会请求后,高度重视、迅速响应,及时派专人到威鹏公司了解纠纷具体情况并召开协调会,明确告知:李某的工伤待遇应由工伤基金和威鹏公司共同支付,却仍然无果,各方陷入僵局。时值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全面铺开之时,区仲裁院考虑到法学会首席“把脉”的优势、制度特点,立即向威鹏公司调委会宣传引导申请首席介入的目的意义,征求获得同意。
(二)首席服务,提供建议。区仲裁院作为法学会会员单位,在征得威鹏公司调委会同意的基础上,随即向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小组申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专家小组收到申请后及时召开会议研判并受理,决定由首席专家李玉常同志牵头,立即组成3名专家服务团下沉开展法律咨询等服务。在区仲裁院仲裁员开展法律咨询、立案调解、文书规范等服务的基础上,专家服务团也立即上门参与、帮助及指导威鹏公司调委会与李某“面对面”调解座谈,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想法、就法律法规适用进行详细的解释并开展“背对背”协调,找准双方矛盾症结。
(三)联合化解,定分止争。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由区仲裁院牵头,会同专家服务团再次与纠纷双方进行沟通、座谈,倾听诉求,力促双方求同存异,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并于2022年1月10日签署了和解协议。协议约定威鹏公司向李某支付工伤保险待遇3万余元,李某不在以任何理由再次向威鹏公司主张权利。至此,双方因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案得到圆满化解,定分止争,受到纠纷双方“点赞”。
三、主要成效
通过专家服务团的首席“把脉”,“面对面”“背对背”的法律服务,以及区仲裁院的“背包仲裁”“下沉年审”多元服务,促进此工伤保险待遇争议纠纷案得到妥善化解,我们认为:
一是建立企业协商协调机制,努力实现和谐劳动关系“综合体”。2021年,大安区确定为省级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以来,推进劳动纠纷协商自主,积极打造“大安样板”,实现劳动纠纷“不出园区、不出社区、不出厂区”。威鹏公司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企业与职工为主体自主协商、责任与服务核心价值体现”,尤为注重争议预防预警、调解组织作用发挥和人文关怀及社会责任履行。组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立完善协商协调机制,及时化解职工诉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该调解组织获全省首批、全市唯一的省级劳动人事争议金牌调解组织称号。
二是建立调裁审一体化协调机制,努力实现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为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区科经局、区总工会、区法院、区法学会及各基层调解组织,探索建立“三方驻会+司法法律援助+调裁审”一体化办案调处机制,印发实施《大安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一体化调处机制实施方案》,实行联合接访、联合调处,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极大地提高了劳动争议调解效力,受到各级领导好评及企业和劳动者的“点赞”。区仲裁院曾获省劳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示范仲裁院”称号。
三是建立柔性化解协调机制,努力实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维护。2022年,在区文旅法务中心建立区劳动关系协调服务站,联合司法、行政、社会组织等力量打通部门壁垒,实现联动联调联处法律服务柔性化解聚合效应。为减少仲裁案件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由区仲裁委牵头,联合首席调解师、仲裁员等大力开展开展“背包仲裁”服务企业活动,根据企业需求采取上门调解方式,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多元化的“靠前服务”,最大限度把劳资纠纷解决在源头。同时为使企业专心致志的发展生产,让企业少跑路,推广“下沉年审”服务活动,受到企业的好评。
四、社会评价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载体。面对企业和劳动者需求,大安区法学会会员单位区仲裁院,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大力推行“背包仲裁”“下沉年审”“青年志愿者”等活动,将服务延伸至“园区、社区、厂区”,发挥专家“把脉”作用,帮助指导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开展调解工作,及时解决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体”,探索出符合本地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劳动纠纷“不出厂区、不出社区、不出园区”的新型劳动关系新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大安经验”。此案的妥善化解展现了法学会优势、展示了其制度特点,也为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建设更加健全、完善、规范,实现依法高效解纷、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三者价值追求的无缝衔接,对推动劳动者权益维护、企业和谐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