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举报私自加装后照灯 荣县交警及时查处
近日,荣县公安交警接网友举报称,1月9日19时45分,G348荣县双石镇金龙水泥厂红绿灯处,川C6***5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私自加装后照灯,险些造成交通事故。经核查,该举报内容属实。民警通知该车驾驶人王某到荣县公安局双石派出所接受处理,对王某驾驶货运机动车擅自加装外置灯光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拆除灯具恢复车辆原状。
公安交警提示:擅自给车辆加装外置灯光,会给其他车辆、行人和非机动车带来严重视觉扰乱,极易导致交通事故。
编辑:周子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