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7月24日,记者从自贡市人大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自贡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通过,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批准,将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据自贡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介绍,自贡市作为中国乃至世界重要的恐龙化石产地,其恐龙地质遗迹资源具有极高的科学价值和文化意义。自1915年首次发现恐龙化石以来,自贡市在恐龙地质遗迹的发现、发掘和研究方面已积累了百余年的历史。截至2022年底,自贡市共发现古生物化石点227处,其中含有恐龙化石点170余处,发掘采集到300多具恐龙及其他脊椎动物完整个体,以及大量骨骼化石和古植物化石。自贡恐龙化石种类繁多,几乎囊括了距今2亿至1.45亿年前三叠纪晚期至侏罗纪时期的所有已知恐龙种类,是中国最重要的恐龙化石产地之一,也是全球重要的古生物化石产地。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自贡恐龙地质遗迹保护也面临着化石产地、重要地层剖面等保护不足,管理体制不顺,专业力量缺乏,社会公众保护意识不强等诸多挑战,为此,自贡市积极响应国家自然保护地政策,加快推进恐龙地质遗迹保护立法工作,以期通过法治手段,为自贡恐龙地质遗迹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有力支撑。
《条例》全文共计五章三十五条,涵盖了恐龙地质遗迹保护的各个方面。主要内容包括:明晰保护对象,实行保护名录制度,科学、规范地保护和管理恐龙地质遗迹资源;设立保护宣传日,每年8月10日定为自贡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宣传日,通过科普宣传、研讨交流等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保护意识;合理利用资源,鼓励合理利用恐龙地质遗迹资源,促进文旅融合发展,推进自贡独具特色的世界文旅名城建设;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鼓励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虚拟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实施恐龙地质遗迹资源数字化保护、展示和传播;细化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细化规定,提高执法力度,确保《条例》得到有效执行。
《条例》也是国内少有、省内首部以恐龙地质遗迹保护为主要内容的地方性法规,这也是自贡市继井盐历史文化保护之后,再一次为“盐、龙、灯、食”四大城市名片立法,自贡构建“盐龙灯食”地域特色文化法治体系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