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与省戒毒管理局签订《所地执法协作机制合作协议》
6月14日下午,四川省戒毒管理局与自贡市禁毒委员会在自贡举行《所地执法协作机制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省司法厅党委委员、一级巡视员、省戒毒管理局局长安家爱,自贡市副市长、市禁毒委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局长聂海波出席仪式,并共同为“四川省内江强制隔离戒毒所 自贡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社区戒毒(康复)指导中心”揭牌。
安家爱局长指出:自贡过去一直走在全省所地执法协作最前沿,在戒毒人员转送、变更、就医、善后处理等方面,取得了很多成效。此次签订合作协议是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合作,在工作会商、病残收治、无缝衔接、戒毒康复、禁毒宣传等方面,开展19项具体协作事项,共同提升安全防范、应对风险、化解矛盾,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
聂海波副市长指出:省戒毒管理局长期以来一直对自贡禁毒、戒毒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积极帮助解决病残人员和女性强戒人员收治难的问题。此次专门与自贡市禁毒委签订所地执法合作协议,对全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聂海波副市长强调:期望与省戒毒管理局以签约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沟通协作,整合各方资源,统筹各种力量,巩固好、发展好禁毒协作关系,努力形成各方联动、协调有序、配合有力、互利共赢的局面。市禁毒委及各成员单位将全力推进执法协作落地落实,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推动全市禁毒、戒毒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全省禁毒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市禁毒委副主任、禁毒办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邱宏国主持仪式,省戒毒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省内江强戒所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编辑:罗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