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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www.zigongpeace.gov.cn 】 【 2024-04-17 16:14:10 】 【 来源:自贡长安网

  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中指出,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4月16日,荣县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在一起涉及未成年人子女抚养的离婚纠纷中,向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了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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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情况

  

  小桐(化名)的父母在外务工时相识并恋爱,2014年办理结婚登记,2015年共同生育小桐。双方在婚后生活中,性格差异较大,常因家庭琐事及经济问题产生矛盾。

  

  小桐的父亲曾几次向外地法院起诉离婚,后又因和小桐母亲短暂和好夫妻关系而撤诉,小桐的母亲也先后于2017年、2022年向荣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因中途短暂和好而离婚未果。

  

  2024年3月7日,小桐的母亲再次向荣县法院起诉离婚。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小桐父母感情确已破裂,只是对小桐的抚养问题争议较大,小桐的父亲因长时间未与小桐见面,更是不愿意放弃小桐的抚养权。

  

  经过承办法官多次“背对背”调解,小桐父母自愿离婚。考虑到小桐现在随母亲在外地读小学的实际情况,二人协商一致,同意小桐在其读小学期间的抚养权归母亲,读初中、高中期间的抚养权归父亲,在二人轮流抚养小桐期间,自行承担小桐的抚养费。

  

  鉴于小桐父母均未在荣县,承办法官向小桐父母送达民事调解书和离婚证明书的同时,线上向他们发送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小桐父母均表示,虽已离婚,但是在今后会尽到父亲、母亲的责任,给予孩子更多关心关爱。


编辑:周子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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