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井: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 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为充分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近日,贡井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干警前往区司法局,开展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矫正工作专项检察。
专项检察前,主动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沟通联系,精准界定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范围,全面摸排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情况。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常态化推进核查工作,做到“一月一核查”“一月一更新”。
专项检察时,做到“每案必查”,查阅了所有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执行档案,重点检察监督司法行政机关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及外出申请的审批、管理、销假等活动是否符合规定。与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开展谈话,了解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外出及审批、监管情况。
根据掌握的情况与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谈话,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及相关诉求,向其宣讲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出台的《四川省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
下一步,贡井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区司法局的协作配合,切实维护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与经营活动“双轨并进”,在维护监管“刚性”的前提下,体现出社区矫正的“柔性”,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编辑:周子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