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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民事诉讼接棒联调 贡井法院破解工伤赔偿难题
www.zigongpeace.gov.cn 】 【 2023-11-10 14:58:36 】 【 来源:自贡长安网

  “太感谢法官了!这4万元给我解了大难题!”近期,职工老李收到某建筑公司支付的4万元工伤保险赔款后,激动地说。日前,贡井区人民法院在一起劳务纠纷案件中,积极发挥能动司法作用,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打通工伤认定行政及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程序壁垒,行政、民事诉讼接棒联动调解,使得职工成功获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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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回到2021年12月,雇主王某雇请职工老李在自贡某建筑工地从事建筑施工工作,工作内容由王某安排,报酬也由王某支付给老李。12月20日,老李在施工时不慎从两米高的楼梯上摔下受伤,诊断为右侧跟骨粉碎性骨折、左侧距骨软骨剥脱骨折、右侧跟距韧带撕裂等。王某支付了老李的医疗费,另向老李支付误工费、生活费29000元。医疗终结后,老李的伤残等级经鉴定被评定为捌级,却因赔偿问题无法与雇主达成一致,遂以建筑工地的所属公司作为工伤用工主体,申请工伤认定。随后,工伤认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但该建筑公司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经审查,该建筑公司将施工内容转包给王某组织实施,而老李系王某雇请。虽然老李与建筑公司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但建筑公司将施工内容转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王某,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应认定建筑公司为承担老李工伤保险责任的主体,因此工伤认定行政机关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合法。

  

  考虑到老李打官司的最终目的是要获得工伤赔偿,承办法官于是围绕老李工伤保险待遇这个核心问题,开展“行民”联动调解,意图在建筑公司认可工伤决定书的基础上,由建筑公司赔付老李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解决赔付问题。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扣除前期垫付的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费后,再由建筑公司赔付老李各项工伤保险待遇200000元,当庭支付40000元,剩余160000元在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随后,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建筑公司撤回工伤认定行政案件诉讼,实现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编辑:周子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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