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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丨解决群众身边“关键小事” 贡井法院“红梅”党员法官工作室多方协同化解群体性物业纠纷小记
www.zigongpeace.gov.cn 】 【 2023-04-21 15:23:39 】 【 来源:自贡长安网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物业服务涉及千家万户,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近日,贡井法院通过多方协同妥善化解了某小区的一起群体性物业纠纷,避免了矛盾激化。

  

  2016年3月,某物业公司与贡井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该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服务费的收费标准高层电梯住宅为每月每平方米1.3元。2017年8月,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物业公司达成补充协议,约定部分楼栋上调为每月每平方米1.5元,并报住建部门备案。之后,由于部分业主对溢价决定有异议,以业主委员会并未征求其意见为由,长达五年多时间拒不支付物业费,致物业公司陆续起诉至法院,要求20余名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及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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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纠纷涉及的业主多达800余户,且物业费标准上调五年之多,进入诉讼的业主欠费金额较大,双方矛盾相当尖锐。”贡井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受理该起群体性纠纷后,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依托进驻该小区的“红梅”党员法官工作室开展法律宣传,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的家门口。“红梅”法官在向业主宣讲《民法典》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应及时支付物业费的法律规定的同时,也认真听取业主的心声和意见。原来,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理由主要是物业收费标准无故提高、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等等,对此,法官一一解答业主的疑问,告知业委会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引导其依法维权、理性解决纷争。

  

  为妥善化解此起群体性纠纷,贡井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向业主释法明理希望其主动支付物业费,同时结合业主提出的物业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物业公司及时规范,通过多次协调部分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并及时履行完毕。但仍有部分业主对溢价决定存异而拒不支付物业费,且出现“抱团”情况,矛盾不断升级,调解陷入“僵局”。

  

  为此,贡井法院主动汇报,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立即召开社会矛盾风险分析研判会,进一步安排部署协调方案和维稳方案。最终,通过党委领导、部门协同、多方参与、合力化解,物业公司与其余业主均达成和解协议,双方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维护了小区的和谐稳定。

  

  “要彻底解决此起物业纷争,必须查明引发纠纷的根源。”承办法官表示,鉴于原业主委员会已经解散,新的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针对业主反映的物业费溢价问题,法院分别向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其对原业主委员会关于小区物业费溢价的决定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及时将调查核实的结果通告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做好解释和宣传工作;同时建议其指导小区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促进物业关系的良性发展。

  

  物业管理服务是关系居民生活质量的“关键小事”。接下来,贡井法院将坚持以党建引领,充分发挥“红梅”党员法官工作室各点位的前沿阵地作用,积极融入社区治理,打通社会治理“神经末梢”,解决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推动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为建设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贡献司法力量。(周子游)


编辑:周子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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