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撞上≠无责任!事发荣县,电动车司机猛变道一走了之负全责
4月16日21时许,市民蓝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至荣县绕城路(荣县快速通道)路段时,未观察后方来车状况,向左猛拐变道,致左侧车道内正常行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紧急避让,与道路中央隔离绿化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和绿化带及植被受损。
经交警调查,此次事故与电动自行车突然猛拐变道存在因果关系,即便两车未发生碰撞,电动自行车也需担责。经认定,电动车驾驶人蓝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同时对其驾驶非机动车转弯时猛拐变道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没撞到不代表不用承担责任,“无接触”事故是指交通事故中当事方未发生直接的接触,但一方的行为直接导致另一方受损的情形。其核心在于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而非是否有直接碰撞。
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提升风险预判能力,避免因一时疏忽导致事故发生;若发生“无接触”交通事故,应保留证据积极处理。如果明知自己的行为引发了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离开交通事故现场的,仍可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建议车主加装行车记录仪,更有利于事后的调查。
编辑:周子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