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男子准驾不符还酒驾 只为“几步路”
近日,李某酒后驾驶川CK***8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荣县西街路段时,被公安交巡联勤组挡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33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且李某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为“C1”,系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李某抱着“几步路”的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将面临行政拘留及罚款的处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安交警提示:饮酒一分醉,驾车千分险!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远离酒驾,安全出行。
编辑:周子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