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自贡市彩灯文化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的公告
自贡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自贡市彩灯文化保护条例(草案)》已经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次审议。现将修改的《自贡市彩灯文化保护条例(草案)》全文刊载于自贡人大常委会网站上(网址为:http://www.zgsrdcwh.gov.cn/),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在2024年1月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自贡市自流井区滨江路4号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政编码:643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贡市彩灯文化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zgrdfgw@163.com;
(三)通过其他方式反馈的,可联系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系人:彭栖圆;联系电话:0813-5886667;传真0813-2202349。
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
编辑:周子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