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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发布《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指南》
www.zigongpeace.gov.cn 】 【 2022-12-13 15:42:45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省高院发布《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指南》

  

畅通当事人自诉渠道 切实解决“执行难”

  

  12月12日,省高院发布《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指南》(以下简称《审判指南》),为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的有序办理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审判指南》共16条,建立了拒执自诉案件的证据收集、自诉标准、管辖法院等指导性规则,并立足影响执行权威公信力、制约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的“自诉难”问题,重点围绕管辖、案件的提起与受理、证据与强制措施、案件的审理四个影响自诉顺利开展的重点环节进行明确。

  

  据《审判指南》,自诉人提起自诉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以及身份证明材料等内容,自诉状中应当写明被告人的相关信息,还应当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列举式规则便于人民法院查找被告人的下落,及时送达,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被告人下落不明是影响执行效果的重要原因,主要包括主动藏匿和其他无法查找到的情形。《审判指南》明确,认定被告人下落不明,有按照自诉人提供的信息查找、原执行法院的执行部门协助查找的两种途径。其中,执行部门应当在收到立案部门请求查找被告人下落的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查找被告人下落,并书面回复立案部门。

  

  实践中,受制于诉讼能力和专业背景,胜诉权利人调取被告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相关证据具有一定难度,也是造成自诉“门槛高”的原因。《审判指南》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基于执行部门在了解案件情况、调取证据方面具有显著优势,明确由原执行法院的执行部门协助调取有关证据,实现自诉人取证能力不足时的有效补给。

  

  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的内在要求,是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是倒逼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的强有力手段,更是当前破解“执行难”的一把利剑。《审判指南》于昨日起正式施行。省人大代表、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毅评价说,《审判指南》的施行,让拒执犯罪打击力度和案件实操看得见摸得着。

  

  会议还通报了全省法院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案件典型案例9起。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夏菲妮)



编辑:周子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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