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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八旬法定代表人现身法庭 法官“背对背”调解化解民间借贷纠纷
www.zigongpeace.gov.cn 】 【 2025-08-14 16:39:40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不行,我得再给缪总打个电话,请他一定到庭应诉……”“啊!卢法官,你不用打了,缪总来了!”这是近日发生在自贡市大安区法院团结法庭的一幕。

  

  今年6月,团结法庭受理了邹某等9人诉自贡某机械制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件。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即刻查阅证据材料,询问当事人。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法官随即联系该公司负责人。该公司负责人表示,邹某等人都曾是公司的老员工,是在一口锅里吃饭的人,借贷事实确实存在,自己也在积极想办法,不愿意对不起曾在公司困难时候伸出援手的员工,奈何公司现在经营确实困难,且因高额贷款未还,已被银行起诉并保全了财产,但公司从未想过不偿还借款。现在邹某等人起诉至法院已经让其寒心,请法庭查明事实依法判决,自己已是84岁高龄,不便到法庭应诉。

  

  考虑到被告认可借贷事实,本案有调解的基础,但被告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且法定代表人年事已高,也直接表示不会到庭应诉,并拒绝提供地址上门调解,承办法官多次主动、耐心地联系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其释法明理,力争促成双方和解。但法定代表人以年事已高、不便面对众多出借人等理由拒绝。

  

  直至开庭当日,这名八旬法定代表人终于出现在法庭。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调解室内,法官发挥专业优势,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协商,采用“背对背”调解法,摸清案件事实。经过多次协商、斡旋,该法定代表人对邹某等人起诉一事表示理解,双方核对欠款金额并明确还款期限,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时,鉴于该公司因涉其他诉讼,厂里的设备和土地已被法院依法查封的现实情况,在法官的提议下,双方确定了一个较近的还款期限,若到期该公司仍未还款,邹某等人可依据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能更好、更快地帮助邹某等人追回欠款,维护其合法权益。

  

  该批系列案件的成功调解,实现了保障出借人核心权益和修复社会关系的双重效果,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诉讼中的温情实践。自贡市大安区法院将继续秉持“矛盾不上交”原则,将群众矛盾就地化解,推动调解结案与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协同,让人民群众从实处感受到司法的速度与温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尹晨曦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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