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 + 无证!自贡一电动三轮车驾驶员被依法处罚
2026年1月18日,艾某驾驶一辆无号牌电动三轮车,行驶至自贡市自流井区毛家坝路段时,被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7mg/100ml,随后抽血送检,血液中乙醇含量为 139.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另查明,艾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已构成无证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两项交通违法行为。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艾某作出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
警方提醒:电动三轮车同样属于机动车管理范畴,无证、酒驾、醉驾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明令禁止。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安全文明出行。
编辑:周子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