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机关党建工作才能找准定位。”作为检察工作联系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党总支部坚持系统观念,以品牌理念引领检察服务,培育形成“民心检桥”品牌,该品牌创新“党建+”工作模式,以党建筑牢检察队伍根基、激发队伍活力,以“高质高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全方位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有力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同时,始终将司法为民置于首位,以“如我在诉”的同理心深化司法救助、做实公开听证、畅通诉求渠道,让人民群众在案件办理和服务中真切感知法律的温情与检察的关怀,传递可触可感的“检察温度”。
打造“盐·井”刑事检察党建品牌
“盐·井”二字寓意严谨,体现刑事办案工作严格。“盐”,谐音“严”字,体现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重大刑事犯罪,谐音“盐”,又寓意有盐有味,办案中要有人情味。“井”,谐音谨,表示工作谨慎,树立“求极致”的办案理念,同时也寓意井井有条,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在党总支部的坚强领导下,以“盐·井”刑事办案品牌为载体,深植“党建+”理念,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刑事检察工作的强大动能,以“五优”为标准实现党建业务同频共振,不断做好刑事检察工作,有力维护了区域安全稳定。“盐·井”品牌团队获评2020—2023年全省禁毒工作成绩突出集体、2022—2024年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四川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表现突出办案团队。
打造“明灯”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党建品牌
“明灯”品牌以明灯为喻,以公心、诚心、耐心、爱心的“四心”为核,守护公平正义。明灯品牌党员先锋队构建特殊群体及时、精准、多元的司法救济体系,2023年,该院被评为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A级单位;依托“党建+府检联动”机制,先后推动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的规定》等多项文件,在党委领导下深化“行政+检察”协作;成立公益诉讼党员突击队,开展“高标准农田”专项治理活动,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高标准农田保护职责,涉及永久基本农田35余亩,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监督活动,发挥党员协同攻坚优势,对某某桶装水经营部销售不符合标准桶装水等案件提起公益诉讼,追偿金额300余万元。
打造“盐·申”控告申诉检察党建品牌
“盐·申”谐音“延伸”,寓意将传统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延伸至检护民生、“检民一路”等领域,全面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盐·申”党员先锋团队积极探索“三化、四度、五平台”检察信访矛盾解纷体系,近三年来办理和化解信访纠纷227件;党员干部切实扛起政治责任与法治责任,建立完善“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法律援助+心理抚慰+造血扶智”等“1+N”多元化司法救助综合体系,先后帮助43名被救助人及其家庭走出困境;党员业务骨干带头运用服务企业“六步工作法”,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先后为辖区59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找准管理风险和制度缺陷300余条,帮助企业维护合法权益。“盐·申”品牌在党建引领下办理的案件中,有13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例、四川政法“五年百佳”案例等,充分彰显了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实践成果。
打造“盐未·盐途有我”未成年人检察党建品牌
“盐未·盐途有我”党建品牌,由党总支部引领,深化司法保护,强化综合救助,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盐未·盐途有我”品牌党员先锋岗开展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2人,批捕率80.95%。对重大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快速反应,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3件。近三年对52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关爱救助,通过司法救助渠道为17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救助。全市率先创新开展“法治成年礼”活动,共开展48场,覆盖学生9900余人。常态化推进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近三年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60余场,覆盖师生2.3万余人次,开展法治夏令营、检察开放日活动11场,对辖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开展法治家访,共家访16户18人,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