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流井:公开庭审“零距离” 酒后驾驶不可取
近日,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组织辖区龙神社区的群众走进法庭,旁听杨某危险驾驶一案,通过“沉浸式”旁听庭审全过程,将反面案例转化为鲜活教育素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在审判员的主持下,庭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有序推进。公诉人出示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意见、案发现场视频等证据进行有力指控,详细阐述醉酒驾驶对公共安全的危害及法律后果。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法庭最终以危险驾驶罪当庭判处被告人拘役并处罚金。
庄严肃穆的庭审过程和真实鲜活的身边案例,让旁听群众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带来的惨痛教训。庭审后,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现场发放普法宣传单,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开展以案释法,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我要回去告诉家里人,酒后千万不能开车!”一位社区居民在庭审后感慨道。
据悉,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平安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周子游